关于启动浙江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地(市)质协,各会员单位,有关专业院校、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
团体标准是国家标准化体系法定组成部分,是企业市场增效和引领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推动质量管理标准创新,及时满足市场和企业对质量管理标准的需要,浙江省质量协会2020年启动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请各单位和专业人士根据《浙江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积极提出浙江质协团体标准立项建议(附件2),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反馈至浙江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化委员会。
联系人:罗姿佚 电话:0571-88360859
电子邮件:zl87007350@163.com
附件:1、浙江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2、浙江质协团体标准立项建议
浙江省质量协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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