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质协〔2020〕22号 关于评选2020年浙江省杰出质量人和浙江省质量工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表彰近年来为我省质量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总结本年度开展相关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质量工作,省质协将开展2020年“浙江省杰出质量人”和“浙江省质量工匠”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所在组织、地区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浙江省杰出质量人奖项接受企业家、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的申报。
企业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重视全面质量管理,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持续的质量改进以及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QC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模式、工具和方法的推广起到主导和推动作用,推进并形成有组织自身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显著提升组织的质量管理水平;
2、重视培育企业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推动形成独特的企业质量文化;
3、注重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培育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
4、由于本人作为,近三年企业经营绩效呈现良好发展趋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并带动地区或行业质量管理提升与经济的发展;
5、热心公益事业,近三年曽积极参与重大质量活动或者领导企业参加省级以上重大质量活动。
质量专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质量管理领域学术研究、知识传播、实践指导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广泛认可;
2、主持或承担的研究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3、为我省引进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做出突出贡献。
质量工作推进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理念、管理模式和工具方法,并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由于本人作为,近三年内本地区或者本人职务所设计范围内的先进质量方法应用范围、层次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在质量推进工作中有创新,对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三)浙江省质量工匠奖项接受研发、设计、工艺、采购、生产、检验、销售、服务等质量各环节的一线工作者申报。
质量工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秉承工匠精神:崇尚精益求精,认真敬业,恪守职守,注重技能传承;
2、业务能力突出:在工作中是业务骨干,能应用先进质量技术方法及专业技术攻克业务难题,业务水平、技术技艺行业领先,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为组织的产品、服务和品牌打造做出突出贡献;
3、注重创新:工作中善于创新,形成各类创新成果,并带动组织内的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热情;
4、坚持用户至上,追求卓越;
5、创造突出的综合效益:工作成绩突出,所做工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基本信息(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表(请到网站下载),包括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四)申报相关证明性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寄送至协会;word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三、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浙江省杰出质量人6名,其中企业家2名,质量专家2名,质量工作推进者2名;
浙江省质量工匠10名。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0日。
(二)评选程序
申报者递交材料→资格审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审定→表彰
其中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分别占20%和80%权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姿佚0571-88360859
E-mail:zl87007350@163.com 邮 编:310012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73号文欣商务楼6楼
附件:1.申报者简历
2.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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